一、背景与目的
金属矿山开采作业环境复杂,常面临炮烟中毒(主要含CO、NOx)、柴油设备尾气中毒(含CO、NOx、碳烟等)、硫化矿物氧化自燃或外因火灾产生有毒气体(如SO₂、H₂S)、含硫矿岩涌水析出H₂S、以及特定矿种伴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如氡气)等多重中毒风险。此类事故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化解金属矿山中毒窒息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二、依据与范围
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 2013)、《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地方性要求。
排查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金属矿山企业(含地下开采、露天开采转入地下开采的矿山),重点针对存在中毒窒息风险的作业场所和关键环节。
三、组织领导
矿山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矿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安全、生产、技术、通风、机电、地测、调度、救护队等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排查工作组织有力、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四、排查重点内容(核心环节)
本次排查应聚焦可能导致中毒窒息事故的关键风险点,进行全方位、穿透式检查:
通风系统可靠性:
系统设计与运行: 主通风机(含备用风机)是否按规定设置、检测合格并保持连续可靠运转?矿井通风系统图是否及时更新,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区域?采场、掘进工作面、硐室等关键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局部通风管理: 独头巷道掘进是否严格采用机械通风?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避免循环风)、风筒布设(吊挂平直、接头严密、出口距工作面距离)、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是否可靠有效?是否违规使用非矿用或淘汰的通风设备?
通风构筑物: 风门、风墙、风桥、调节风窗等通风构筑物的设置是否合理、质量是否可靠、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损坏或随意开启破坏通风系统的行为?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预警:
监测仪器配备与使用: 是否为下井人员、安全检查人员、爆破作业人员、通风管理人员等配备符合要求的便携式多参数气体检测报警仪(至少应能检测O₂、CO、NO₂、H₂S、SO₂等)?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定/校准?作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固定监测系统: 对于存在高毒风险区域(如采空区附近、通风不良巷道、柴油设备集中作业点、含硫矿岩区域等),是否安装了固定式有毒有害气体自动监测报警装置?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报警值设置是否合理(符合规程下限),报警信息是否能有效传送到调度室和现场?
检测制度执行: 是否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制度?进入长期停风、封闭区域、废弃巷道、采空区边缘等危险区域前,是否按规定进行全面、严格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检测记录是否规范、真实?
爆破作业炮烟管理:
通风时间保障: 爆破后是否保证足够时间进行通风(通常不少于15分钟,复杂条件需延长),待炮烟被有效稀释排出并检测合格后,人员方可进入?
警戒与检测: 爆破后进入工作面前,是否由专人使用检测仪确认作业面及回风流中有毒气体浓度降至安全限值以下?
爆破器材与工艺: 是否使用合格炸药?是否优化爆破参数减少炮烟产生量?
柴油动力设备尾气防治:
设备准入与维护: 井下使用的柴油设备是否为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的防爆低污染型?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尾气净化装置有效运行?
作业环境监测: 在柴油设备作业区域(如无轨运输巷道、铲运机作业面),是否加强CO、NOx等尾气成分的监测?作业点风量是否满足稀释尾气的需求?
管理制度: 是否制定并执行柴油设备尾气检测、净化装置维护等专项管理制度?
含硫矿床特殊风险管控:
H₂S/SO₂风险识别: 对含硫矿岩(如黄铁矿、磁黄铁矿等)区域,是否进行专门的风险评估?是否掌握其氧化自燃倾向性和可能析出H₂S的风险?
监测与防范: 在含硫矿岩采掘面、涌水点、采空区附近是否加强H₂S、SO₂的监测?是否配备专用防护设备(如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是否制定针对性的防火、防涌水析出有毒气体的措施?
火灾防范: 是否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防止含硫矿岩自燃或外因火灾产生大量有毒烟气?
密闭空间与受限区域管理:
辨识与警示: 是否全面辨识矿区内各类密闭空间(如密闭墙内、废弃巷道、盲井、水仓、料仓等)和受限区域?
进入许可: 是否建立严格的密闭空间进入许可程序(Permit-to-Work),强制要求进入前进行通风、检测、审批,并落实监护和应急措施?
应急装备: 进入高风险密闭空间作业人员是否配备自救器或正压式呼吸器?现场是否配备应急逃生装备?
应急管理与个体防护:
应急预案与演练: 是否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中毒窒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定期组织实战化演练,检验预案有效性和人员应急能力(包括正确佩戴自救器、使用呼吸器等)?
避险设施: 在主要作业区域附近是否按规定设置符合要求的避灾硐室或救生舱?内部供氧、通讯、监测、生存保障系统是否完好?
个体防护装备: 是否为所有下井人员配备符合标准、有效可靠的自救器?是否确保随身携带,并熟练掌握30秒内盲戴操作?在特殊高毒风险区域作业人员是否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救护能力: 企业兼职救护队或与专业救护队的协议联动是否有效?装备、训练是否满足要求?
五、排查方法与步骤
自查自纠阶段(X月X日 - X月X日): 各矿山企业依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检查表,组织内部力量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的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和资金,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行立改。
集中排查阶段(X月X日 - X月X日): 在企业自查基础上,上级公司或地方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力量,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矿山、高风险区域进行抽查和督导检查,验证自查成效,深挖系统性风险。
总结提升阶段(X月X日 - X月X日): 全面梳理排查情况,分析共性问题、深层次原因和管理漏洞。形成排查总结报告,评估风险等级,提出长效改进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六、隐患整改与闭环管理
分级分类管理: 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进行分级(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分类(管理类、技术类、行为类、设备设施类),建立详细台账。
“五落实”整改: 对每一项隐患必须落实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要制定专门整改方案。
严格验收销号: 整改完成后,由企业组织内部验收;重大隐患或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需报请监管部门或上级公司复查验收,确认消除后方可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追究问责: 对排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或因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充分认识金属矿山中毒窒息事故的极端危害性,将此次排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确保排查覆盖所有矿山、所有生产系统、所有作业场所和所有相关岗位人员。聚焦通风系统、气体监测、爆破炮烟、柴油尾气、含硫矿岩、密闭空间、应急防护等关键环节。
专业支撑,深入细致: 充分发挥通风、安全、采矿等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的作用,运用先进的检测仪器和手段,确保排查深入、专业、精准,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标本兼治,重在长效: 既要消除当前存在的显性隐患,更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尤其是风险辨识、仪器使用、应急处置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全员安全素养。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班前会、宣传栏、安全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毒窒息风险及防范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结语
防范金属矿山中毒窒息事故,关乎矿工生命安全,关乎企业生存发展,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各级矿山企业务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开展好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务必做到风险辨识到位、管控措施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为金属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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