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坝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篇
为准确判定、及时消除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印发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列举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和尾矿库 64 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为进一步明确《判定标准》有关情形的内涵及依据,便于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应用,规范《判定标准》有效执行,现对《判定标准》条款含义进行解释说明:
(十五)经验算,坝体抗滑稳定最小安全系数小于国家标准规定值的 0.98倍。
解读:
尾矿坝坝体的安全性主要由坝坡抗滑稳定的安全系数来衡量,《尾矿库安全规程》第5.3.16条分别给出了各级别尾矿坝在正常运行、洪水运行及特殊运行条件下坝坡抗滑稳定的最小安全系数。尾矿库在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安全性复核等工作时,均要对尾矿坝进行稳定性计算,给出各计算剖面、各运行条件的坝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并按尾矿坝级别与《尾矿库安全规程》第5.3.16条相应规定值进行对比,如果任一剖面、任一运行条件下坝体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小于国家标准规定最小安全系数的 0.98 倍,即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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