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山道路分叉口、转弯、陡坡、边坡滑坡及滚石易发段、陡崖等地段均要设置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指示标志。2.矿山地面所有构筑物(包括生产区、生活区、生产辅助区等)应按不同功能区,分别设置指示标志;各种设备间、操作室、调度室及值班室等重要场所,均要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悬挂各类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等布告牌和说明牌。3.通往排土场道路、排土场作业区、排土场周围安全设施区(包括截洪沟、拦石坝、安全护网等)均要设置安全标志和布告牌。4.矿区范围内易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裂缝、塌陷、沉降区均要设置安全标志。5.露天矿山最终边界、周围安全设施、台阶、边坡、作业区、开拓运输线岔口、运输道路、爆破警界范围等地点,本着避免闲杂人员进入采场,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的原则,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布告牌。6.地下矿山各井口、地面运输道路,井下所有井巷工程、井底车场、各类硐室、运输设备、固定设备、设备操作区、管道及线缆、中段岔口、竖井石门口、各中段进出路口、安全出口、生产区、专用安全设施安装区等地点,均要根据矿山现状,本着随时随地警示,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的原则,按照不同距离、多地点、多数量分别设置安全标志和布告牌。7.尾矿库进库道路、上坝道路、救援道路、坝体、坝体外坡、坝顶、坝肩、库区、泄洪设施、坝体监测设施、库区周围安全设施等均要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和布告牌。8.在非煤矿山危险地段、关键岗位应辨识安全风险等级,并设置安全风险等级管控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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