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三违”帮教及处罚
二、帮教程序
(一)通知与申诉
1.安检大队在调度班前平衡会通报当日反“三违”情况,并向当事人所在单位下发书面通知,说明“三违”情况及参加矫正培训(帮教)时间。
2. 对“三违”事实有异议的,“三违”人员所在单位要及时进行申诉,申诉成功后将申诉表交安培中心备案。不规范行为、轻微违章申诉期为3天,一般“三违”发生之日起至“三违”矫正培训班开班前为申诉时间。
3.严重“三违”查出,由安全监察科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主管科室、业务科室当天进行裁定。
4.申诉期申诉成功的由所在单位按学习工计发工资。
(二)集中帮教时间
每周一、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三)帮教内容
第一关:室外军训。由矿民警队负责组织。内容包括:立正、敬礼、齐步走、正步走、跑步、站军姿。军训情况影像记录由民警队专人分类保存备查。
第二关:安全知识学习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由违章人员所在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内容包括:本岗位工种应知应会知识,有关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观看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录像片,安全法规知识宣传片。学习教育记录由责任单位分类保存备查。
第三关:亲情帮教。邀请当事人亲属(父母、妻子或成年子女)来区队(或视频连线方式),由当事人向亲属告知违章情况,让亲属参与安全管理及心理疏导。由违章人员所在责任单位支部书记或队(科)长及工会组织。亲情帮教记录由责任单位分类保存备查。
第四关:检查(或承诺书)。“三违”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三违”的严重性、危害性,写出书面检讨(或安全承诺),不少于200字,由违章人员所在责任单位支部书记或队(科)长负责落实,留档备查。
第五关:考核。安培中心负责出考试题组织考核,试题内容中“三违人员处置,“三违”申诉、裁定、罚款返还,帮教项目及违章行为界定标准”不少于60%,考核合格后,由安监科落实,五关全部符合要求,出具复工证明,方可复工上岗。
三、要求
1.严格“三违”标准和“三违”查处。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三违”标准,认直查处“三违”,严禁凑指标、搞摊派等不负责任现象,如发现此类问题,一经查实,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2.“三违”发生3天内,各单位要通知当事人按时参加 “三违”矫正培训。如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必须向安培中心报送情况说明,人员返矿后参加补培训。
3.“三违”矫正培训班军训由民警队负责。培训期间教官不按时组织的,对民警队队长、党支部书记各罚款50元/次。
4.参加“三违”矫正培训班人员不按规定参加培训,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不服从管理的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5.严禁代帮教、代签字、代写检查书。违章人员必须本人参加帮教,并在帮教记录簿上签字。发现代帮教、代签字、代写检查书的,对替代人罚款50元。对写字确有困难的,须有区队证明,并有违章人和代写人共同签字。
6.“三违”人员无故不参加矫正培训而私自复工的,第一次对违章人员所在责任单位责任人罚款100元/天。第二次对违章人员所在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军训帮教。
7.各责任单位要规范帮教记录,做好存档备查,在上级检查中因帮教记录资料出现问题的,对责任单位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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